今天的報章頭條,都是「民建聯」用 60 萬贊助,在商業電台買下時段,推銷其「政治新星」。
幾乎每個人都指責「民建聯」及「商台」另有用心。我亦這樣想,但有不對嗎?
「民建聯」可以隨處派傳單,報紙車身賣廣告,但不可以在電台宣傳自己的理念?
商台既是「商業」,為何不可賣出時段?
假如是「民主黨」、「社民聯」買時段呢?
有人暗示此風一長,日後可能只要有錢,便可以壟斷大氣電波。真的嗎?
根本的問題是,政府要儘快開放資訊廣播市場,放寬成立電台等媒體的條件。由市民自行選擇資訊來源,便根本解決了所謂「壟斷」問題。
即使政府不開放大氣電波、不開放媒體,香港人會聽了便信?會成為乖乖牌?另講笑話了,大家放輕鬆些吧。
好了,我拭目以待!洗耳恭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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